关于建立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制度的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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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区政协委员、区法制办主任科员徐光城反映: 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增强,很多人都会在家里储存一些常用药、慢性病药,但却很少有人刻意查看药箱里的药品是否过期,基本上都是有需要时才找来吃,往往造成食用时才才发现药物已过期。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弃药物是危险废品,过期药可能会成为我们的“健康杀手”,一些挥发性强的过期药品可能成为过敏原。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此类垃圾要分类收集,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目前我市居民家中过期药品基本被随意丢弃或跟生活垃圾一起丢弃。也有部分居民到环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反映:家中的过期药品不知道如何处理,但没有一个部门明确说明处理方式,居民也只能将过期药品跟生活垃圾一同丢弃。随意丢弃的处理现状必然会对环境、对市场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甚至是危害。 (一)大量的过期药品扔到生活垃圾里,并被填埋至地下,长期的积累必然会对土壤以及地下水资源产生影响。部分药品,特别是化学药品过期之后药效减退或者失效,也有一些会转成有毒物质。过期药中含有的化学元素、有毒物质,长期沉淀在土壤中,对环境的影响相当可怕,也会对周边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二)随意丢弃在生活垃圾中的药品,有可能被部分拾荒者捡去自己吃,对其身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也可能把整盒没有使用过的过期药品转卖给一些专门回收过期药品的人,而这些人又通过更改包装、篡改批号等方式,使得过期药品重新流向药品市场,比如再次流入农村、非法黑诊所等销售渠道,干扰正常的药品销售市场秩序,不仅使患者贻误治疗,而且会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很大隐患。 为了解决药品回收的问题,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曾经要求药店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箱,收集居民家中的过期药品,但由于缺乏明确的规定,未建立有效的制度约束机制,原来由各零售药店设立的过期药品回收箱基本上难寻踪迹。 因此建议: (一)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牵头,制定济南市过期药品回收处理的管理制度,明确居民处理过期药品方式、方法和途径,及各单位部门在过期药品回收处理方面的职责,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回收的过期药品交由专业处理公司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 (二)加强宣传。在明确各单位部门职责的基础上,采取各种方式加强过期药品危害及随意处置危害的宣传,提高广大市民按规定途径处理过期药品的认识,积极支持参与过期药品回收处理工作。 (三)以各社区为单位,参照纺织品环保回收箱的模式,在社区显著位置(出入口、小区广场等)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箱,该回收箱居民只能往里面投放过期药品,不能往外取,而由社区安排的专门工作人员(或指定的专业处理公司的人员)定期从回收箱收取过期药品,并作好登记工作,交由指定的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防止过期药品被他人取走或再次流入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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