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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济南市天桥区委员会关于征集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17 10:27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位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各界别组、各专门委员会:

为做好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中共天桥区委的领导下,围绕我区“十四五”规划实施和重要民生问题,发挥提案在政协履行职能和推进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凝聚共识、集智建言资政。 

二、撰写要求

1、选题要准。提案选题必须坚持“党政所思,发展所需,群众所盼、职能所及”的原则,主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任务,全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紧扣保障和改善民生,确定选题,提出提案。

2、注重调研。对确定的提案选题要结合工作实际,注重调查研究,发挥业务专长,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确保提出的提案情况清楚,反映问题客观公正,分析合理,建议可行。各党派、团体、界别、政协专门委员会要进一步发挥组织优势和专业特色,深入调研、酝酿提出本界别、小组提案。

3、一事一案。提案应当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须一事一案,实事求是。要在全面把握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思考,科学论证,既考虑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又考虑实施的条件和时机,提出具有可行性的意见建议。

4、提案格式。提案一般由“案由”和“内容”两部分组成。“案由”即提案的题目,通常为“关于XXXXXXX的建议”。提案内容第一部分为基本情况,第二部分为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为解决办法及建议,各部分要紧扣主题,重点突出,简明扼要,表意明白,严谨规范,字数一般不超过2000字。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作为第一提案者,署名列于首位。以界别或委员讨论组名义提出的集体提案,由召集人署名,并注明联系人和电话;以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的集体提案,由该组织负责人署名,并注明联系人和电话。

按照《政协济南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对有下列情形的提案不予立案:(一)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二)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三)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四)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五)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程序或行政复议、仲裁程序,尚未结案的;(六)指名举报的;(七)涉及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审查和调查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八)单纯要求机构、人员编制的;(九)为本单位、本人或亲属解决本单位或个人问题以及反映单位之间纠纷的;(十)属于学术研讨的;(十一)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十二)内容空泛、无具体建议的;(十三)抄袭他人智力成果的;(十四)所提问题已经得到解决的;(十五)超出本区管理权限的;(十六)提案审查委员会或学习提案委员会审定不予立案的其他情形。

三、提交时间

提案可在政协全体会议期间提出,也可在闭会期间提出。在全体会议期间,提案审查委员会将根据会议和日程安排,确定会议期间提案统计截止时间。统计截止时间之前提出的提案,作为大会提案统计,并向大会报告提案审查情况;统计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提案,作为平时提案统计。为保证会议期间提案的撰写质量,希望提案者尽量在会前撰写并提交提案。

四、提交方式

为提高提案工作信息化程度,原则上不接收纸质提案,请提案者通过以下方式提交电子文档:

1、  可将提案电子文档发送到区政协学习提案工作处公务安全电子邮箱jntqzxxtc@jn.shandong.cn

2、  请提案者通过微信搜索手机号17853165887,加微信后传送。或将提案电子文档通过微信等方式报送给各小组秘书,由小组秘书代为转交至大会秘书处。

3、  将提案电子文档存入U盘,在全会报到或会议期间提交到大会秘书处提案组。


附:十届一次会议提案参考选题



                                                                                                     2022年2月15日

 

                                    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参考选题


1、关于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示范标杆和高质量发展样板区的建议

2、关于打造新材料、智能制造、现代高端物流、生物医药等产业集群的建议

3、关于加快药山都市工业园转型发展,打造都市工业示范引领基地的建议

4、关于加速服务业提档升级,加快激发消费活力的建议

5、关于我区专业市场提质改造,加快传统商贸业转型升级的建议

6、关于加大我区电商扶持政策力度,促进电子商务聚集发展的建议

7、关于加强我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建议

8、关于加快我区民营企业技术升级,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建议

9、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建议

10、关于加强我区招商资源统筹,实施招商引才、招才引商双轮驱动的建议

11、关于打造现代农业品牌,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

12、关于加强税源监管的建议

13、关于建设黄河生态风貌带的建议

14、关于加快城乡融合一体化、建设桑梓组团的有关建议

15、关于统筹立体开发和功能优化,加快城市有机更新的建议

16、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

17、关于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的建议

18、关于建立排水设施管理长效机制,做好水环境治理的建议

19、关于盘活我区低效用地和闲置土地的建议

20、关于健全城市综合管理体系、提升城市品质的建议

21、关于加大环卫设施投入、提升道路保洁自动化水平的建议

22、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时定点投放”新模式的建议

23、关于打造环卫保洁、市政管养、园林养护“三位一体”城市综合管理系统的建议

24、关于加强农村基础配套建设,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的建议

25、关于加快我区智慧交通建设,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的建议

26、关于加强静态交通秩序管理,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的建议

27、关于提升我区绿化水平,打造城市绿色生态系统的建议

28、关于建立开放式小区长效治理机制,完善公共设施配套的建议

29、关于推进开放式(老旧)小区停车规划和管理的建议

30、关于解决楼道内乱堆乱放影响消防的建议

31、关于居民小区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建议

32、关于对农贸市场加强监管的建议

33、关于推进我区住宅小区业委会建设的建议

34、关于加大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力度,推进“教育强区”建设的建议

35、关于加快培育高素质校长和教师队伍的建议

36、关于加强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的建议

37、关于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的建议

38、关于打造“15分钟公共文化圈”的建议

39、关于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弘扬传承优秀文化遗产的建议

40、关于加强我区现有工业遗产保护开发利用的建议

41、关于完善我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建议

42、关于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的建议

43、关于大力发展普惠养老服务、构建城市“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的建议

44、关于建立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45、关于加大社区食堂、老年助餐点等便民设施建设的建议

46、关于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建议

47、关于构建我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建议

48、关于提高我区体育公共服务水平的建议

49、关于推进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的建议

50、关于加强人才制度体系建设,完善人才使用、激励和服务机制的建议

51、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的建议

52、关于健全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平安天桥”建设的建议

53、关于社区居委会配备专职网格员、专职社工,提升社区服务和治理水平的建议

54、关于社区网格化社会治理的建议

55、关于加大宣传天桥精神力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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